• 索 引 号:SM04115-3500-2022-00011
  • 备注/文号:明林综〔2022〕29号
  •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1
明溪县林业局关于印发《明溪县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明溪县林业局 时间:2022-04-21 16:55

局相关股室、各林业站:

  现将《明溪县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明溪县林业局   
  2022年4月21日   
 
  明溪县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部署,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安委〔2022〕6号)《福建省林业局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林安委〔2022〕2号)《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林综〔2022〕20号)《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22〕23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明溪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以实绩实效牢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职责分工
  1.林业防灾减灾股:牵头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附件1)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组织推动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指导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负责检查、督促、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安全生产大检查;负责检查、督促、指导木(竹)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2.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股:负责检查、督促、指导省、市、县涉林重点项目的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检查、督促、指导食品安全、景区及非景区景点安全生产大检查。
  3.森林资源管理股:负责检查、督促、指导保护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安全生产大检查;
  4.森林资源站:负责检查、督促、指导伐区、堆头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5.造林股:负责检查、督促、指导营造林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6.种苗站:负责检查、督促、指导种苗、花卉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7.各林业站:负责辖区内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8.其它股、室、站负责检查、督促、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中的第五、七、八、九、十、十三、十四、十五条措施落实情况,依托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四项清单,在开展检查的同时,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对重大问题,按规定及时移交有权限的部门开展执法或者联合执法。
  四、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2月底,每季度不少于1次,各单位立即按照上级部署,立查立改、真抓实改、持续整改,坚决不放过各类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我县林区安全生产水平。
  (一)关键节点排查整治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深化隐患排查,加强应急准备,对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驻点盯守、严格管控,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行业部门检查
  1.局林业防灾减灾股要制定专项大检查方案,按照分类监管的要求,依照监督管理权限,列出各单位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清单,对照清单逐一进行执法检查。优先检查风险较高、基础薄弱、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对清单内所有生产经单位完成全覆盖排查。
  2.派出检查组要精选人员,四不两直直奔企业现场,切实找准问题隐患,确保检查专业高效。
  3.要建立“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附件3),严格落实问题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做到闭环管理。
  4.对重大隐患要由领导挂钩、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并综合运用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措施形成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组织企业自查
  1.各单位迅速行动,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传达至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动员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
  3.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要全面落实清单管理,针对性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
  4.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制度,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5.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组织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层层压实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同志各司其职、抓好落实;要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视情况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推动工作落实;要将责任层层压实,传导到基层一线,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企业主体抓好落实,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二)落实检查要求。要按照“突出风险先高后低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突出专家队伍专业化检查、突出严执法严处罚”等原则,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方法,确保了解真实情况、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要强化问题整改,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要现场处理,督促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在督促整改同时,要视情况建议属地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
  (三)突出统筹兼顾。要着力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抓紧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灵活采取小分队、专家指导服务、在线会诊、视频调度巡查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要坚持检查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统筹、相促进,不得随意向基层和企业下达指令、提出要求,责令停产停工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既要通过大检查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式、简单化、“一刀切”,影响地方和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四)营造工作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对全县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核实举报信息、兑现举报奖励,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请各单位将工作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对照自查情况报局林业防灾减灾股;每月22日前,要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表(附件2)和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附件3)。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2.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表
  3.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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