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01-0300-2021-00019
- 备注/文号:明政办〔2021〕39号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属驻明各单位:
《明溪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含重点区域专项规划)》已综合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经市、县两级专家评审,并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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