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溪卫健局 时间:2026-01-19 1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结合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年报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雪峰镇河滨南路69号;电子邮箱:mxwsj@126.com,邮编:365200,电话:0598-281347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明溪县卫健局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完善依申请公开服务为目标,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紧扣全县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围绕群众重点关切问题,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6条。医疗卫生领域公布信息51条,其中政策文件栏目发布文件4份,及时传达上级政策及本部门工作要点;医疗服务栏目发布32条,含2025年度基层医学人才项目补助、2025年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申请补助对象、2025年明溪县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等情况,便于群众及时掌握我县医疗服务相关信息;监督检测栏目发布15条,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县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抽检结果、水质监测情况以及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案例等医疗卫生质量安全信息。同时更新互动交流1条,扎实开展面向群众的卫生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我局持续发布政策文件及工作动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全面公开,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本县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回应群众合理、个性化的信息获取需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举报投诉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深入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持续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将涉及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到相应目录,认真做好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积极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发布前落实审核,坚决杜绝泄密和表述错误等情况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明溪县政府门户网”、“健康明溪”微信公众号发布卫生健康工作动态、政策信息、疾病预防科普知识、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等信息,大力提升群众的卫生健康素养;二是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宣传栏和LED显示屏等形式继续做好医疗服务、收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确保医疗卫生服务便捷、透明、高效。三是对涉及民生的政策信息及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均做到第一时间发布信息或作出回应解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期盼的要点和反映的难点,持续优化工作方法,积极推动相关问题有效解决。2025年,共计回复e三明咨询平台诉求件65件,省信访平台1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监督检查,明确责任股室、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加强业务培训。要求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仔细学习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工作办理实效。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府网站公开了监督投诉电话和邮箱,广泛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

(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需在规范性、细化程度和内容更新时效性等方面持续加强。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建设、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重点内容的培训,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从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要求,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检查环节,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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