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溪卫健局 时间:2025-01-14 16: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结合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年报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雪峰镇河滨南路69号;电子邮箱:mxwsj@126.com,邮编:365200,电话:0598-281347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明溪县卫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紧扣全县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围绕人民群众重点关切问题,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

  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及工作动态,持续开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本县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实效。2025年,我局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8条,其中其他类信息3条;医疗卫生领域公布信息83条,其中政策文件栏目发布文件3份,及时让群众了解本部门工作要点;医疗服务栏目发布61条,含2024年卫健系统招聘人员、2024年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申请补助对象、2024年医疗机构名单等情况,及时让群众了解我县医疗服务情况;监督检测栏目发布19条,让群众及时知晓我县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抽检结果、水质、医疗机构处罚案例等医疗卫生质量情况。同时更新互动交流3条,做好群众卫生健康知识科普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础上,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化的需求。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情况。

  (三)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

  注重每次政务公开评估问题,及时按要求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一是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将涉及的重点领域信息到相应目录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分类科学规范。二是在依托“明溪县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健康明溪”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结合各类卫生宣传日、健康宣讲活动,充分运用公开栏、公示板和健康讲座及LED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线上线下公开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健康普及、医疗咨询等服务。三是对于涉及民生的政策信息和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发布或解答疑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盼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4年,我局共计回复e三明咨询平台诉求件52件,省信访平台0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四)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职能职责,提供公开内容,对上网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上网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同时充分运用群众监督及单位自查等监督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政务信息的同时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需进一步规范细化,内容保障要更加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较大,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建设、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内容进行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做好规范管理。从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要求,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检查,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规范化、涉密信息不上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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