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明溪县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明溪县雪峰镇紫岭路666号,邮编365200,办公室电话0598-2813438,电子邮箱:mxscjgj@163.com)。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53 号)精神,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鉴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及办事机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同时,按要求成立相应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审议小组、评议小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规范开展。
2.扩展公开载体。对内公开方面。坚持将本单位内部财务收支、工作人员任免、晋级、交流、奖惩等人事任免事项,均按时限要求通过会议通报、一体化办公平台及政务公开栏等形式给予公示。对外公开方面。根据我局工作特点,重点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众反应强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食品药品安全”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县档案馆、图书馆等途径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截至目前,我局已主动公开信息71条,其中有关食品药品监管、抽查等信息35条、其它工作信息36条、年度报告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开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公开透明
2018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县政府网站及我局微信公众号开工我局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会议,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2018年,我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相关政策文件,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推进权责事项清单公开。
2018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权责事项清单共777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633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监督检查49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其他权责事项37项。
4.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今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3篇办理结果,主要内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电梯安全监管、县综合市场管理等民生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5.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一是推动“双随机”联合抽查,今年来共两次开展8部门联合抽查,根据信用分类状况等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灵活采用不同的检查方式,及时做好结果录入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2018年,随机选派11组检查人员,完成企业抽查57户、个体工商户1户,发现问题责令整改10户,拟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11户,不予配合情节严重9户,无法联系2户,办理注销登记2户;二是开展食品药品“飞行检查”,今年已完成9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突击检查,其中移交稽查1家。完成药品零售企业异地交叉飞行检查3家;完成4家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飞行检查,对14家食品经营单位组织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9个;三是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双随机”抽查。对涉及民生的液化气、大米、肉脯干、水泥等产品开展净含量监督抽查,共抽查样品10批次;四是开展广告企业双随机抽查,完成抽查6家。
(三)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6.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
落实财政工作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2017年度决算说明、2018年预算说明,有关我局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情况。
7.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截至目前,我局今年通过县政府网站“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发布信息95条,涉及日常监督检查、抽检、飞行检查、双随机抽查、消费警示、典型案例等信息。
二是落实食品药品执法案件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已查办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27件,案件罚没14.7万元。我局通过省工商局政务内网“1+N”案管系统、省食药监局案管系统、县“两法衔接平台”、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和我局微信公众号对监管执法、案件罚没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通过下发工作方案,核拨专项经费,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等,为追溯体系建设提供组织和资金保障。先后两次邀请省市技术人员到我县开展追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加快食品相关行业企业“一品一码”注册及数据录入上传。截至目前,全县食品生产企业、餐饮环节、海洋渔业、原粮等应注册率达100%,食品流通追溯系统应注册率达90%以上,全县累计上传各类食品追溯信息15.2万条。
四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截至目前,共归集相关信息203条,将92家内资企业、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将39家内资企业、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22家内资企业、1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实施行政约谈工作制度,共约谈9户。
(四)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8.落实重大工作部署政策解读
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通俗化解读,方便群众理解,避免误解误读。
9.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
今年7月20日,我局局长在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有关法规对广大网友进行政策解读。
10.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各类市场监管政策,我局建立“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制度”。制度明确规定“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由具体起草股室负责解读,负责解读责任的股室应当制定具体的解读方案,严格按照政策解读工作要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进行,在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发布。
11.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食品安全、质量监督、广告、消费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持续做好对《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二是在县政府网站“政法解读”栏目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明溪县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在“互动知识库”栏目发布9条信息。三是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采用图文并茂、言简意赅的形式,通俗化地向群众解读,便于群众理解。
12.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
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五)加强舆情回应,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3.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今年来,我局印发《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明溪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明溪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虚假广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文件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截至目前,我局监管范围内未发生突发事件、未出现舆情事件。
(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4.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2018年,我局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手机端上安装闽政通APP,二是对前来办事群众宣传并让其在手机端上安装闽政通APP,三是主动与省市局对接,及时将相关数据导入,确保软件顺利运行上线。
15.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积极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我局对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规范办事大厅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16.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推进“31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三个一”服务举措,开辟“一照一码”窗口,市场主体呈较快增长势头。截至目前,共发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799份,注册资本85.45亿元。二是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目前,全县已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354份。三是支持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允许一址多照开网店,放宽经营范围核准政策,网店经营范围随意选择。截至目前,办理电商企业142户、个体工商户108户。
17.落实行政许可制度
一是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组织现场验收和备案后现场检查,受理发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份,与去年相比增加1.5倍,发放《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7份,与去年相比增加6倍;二是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许可,目前,全县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22家,获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2家,获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5家,获证食品经营户952户,其中网络经营户44户,24家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现“一企一证”。
18.落实“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推进“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实现服务效率“再提速”,实施流程再造。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进一步简化企业登记程序。与建行和农村信用社分别签订“工商注册合作协议”,工商户可在网点享受一站式免费工商注册登记和便捷的金融专属服务,开启“政银合作”新模式。
19.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利用“两微一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20.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今年来,我局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食品、药品抽检公示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截至目前,我局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71条、“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发布信息9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8条,有效的宣传相关信息,同时对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个体经营户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21.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我局委托移动服务商做好我局微信公众号维护工作,并指定我局专人从事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工作,同时我局印发《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互联网政务信息发布平台的管理制度的通知》,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及时公开文件。
22.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局政务公开专栏、微信、LED显示屏等载体宣传《条例》内容,将《条例》宣传与“国家宪法日”“12315”消费者维权日活动相结合。通过发放资料、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主要内容和实质内涵,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2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我局印发《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互联网政务信息发布平台的管理制度的通知》,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及时公开文件。截至目前,我局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71条、“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发布信息9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8条,均有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审批表》,经领导签字审批后,由经办人统一发布,符合公开规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历年累计公开数为24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1.工作监管信息36条;2.食品药品工作信息35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今年在县政府网站公开71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2018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等33次,重点回应食品安全法等相关内容;其他方式回应15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食品药品抽检抽验结果方便广大消费者查阅,并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并发布了我局今年办结的典型案件信息和网络食品消费安全提示消费预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8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历年累计数量为0。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8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018年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历年累计数量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排版不够规范,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个别存在排版错误问题;二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学习借鉴还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整体水平。
二是把握好时间节点,及时更新县政府网站“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及明溪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信息,把群众关心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我局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向兄弟单位学习优秀的经验做法,提升业务水平、能力,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日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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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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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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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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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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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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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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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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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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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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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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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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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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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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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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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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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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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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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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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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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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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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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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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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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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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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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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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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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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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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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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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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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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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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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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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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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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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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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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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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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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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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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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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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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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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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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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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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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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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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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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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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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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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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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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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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