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19186;电子邮箱:mxmz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年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25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109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和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各1条、其他类信息3条。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政务工作坚持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部门全体人员会议和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全年共公开17篇文件。
2.政策执行坚持阳光透明。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权责清单及时调整和公开。我局已经通过明溪县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我局的权责清单行政许可1项,涉及县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等。
4.预决算公开认真推进。2020年我局部门预算说明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1.51万元,基本支出199.05万元,项目支出1172.4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9.37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9.68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及成本费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2.4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对象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 公务用车费预算为1.5万元。
5.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截止到2020年12月,我局主动公开社会救助信息36条,其中城乡低保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信息每月各一条。一是城乡低保救助信息公开。农村低保方面,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6456元提高至7680元,2020年农村低保救助901户1857人,发放保障金1037.531万元;城市低保方面,全县城市低保救助198户、316人,发放保障金192.84万元;二是特困人员救助信息公开。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新政策,特困人员救助274人,其中集中供养84人,分散供养190人,发放供养资金419.08万。三是临时救助信息公开。酌情优化救助程序,对于救助额度在4000元以内的,下移救助端口,由乡(镇)对其家庭(个人)财产和收入进行核查并审批救助,报民政部门备案,进一步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2020年共救助人220次,在站救助206人次;男性212人次;女性8人次。本省籍66人次、外省籍140人次;地址不详14人次,自行来站181人次、公安护送来站7人次;本站主动救助19人次,其他站护送2人次,站外救助14人次,自行离站人181次、亲属接领5人次,未成年人随成年人离站10人次,护送返乡11人次,其中跨省护送返乡5人次,死亡1人次。
7.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民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建设,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材料送交、内部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做好“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中”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及时有效公开政务信息。
8.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重大工作部署决策中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配套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9.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在政务网后台互动交流版块解读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婚姻登记等政策。
10.落实政策解读制度。积极做好政策解读,规范政策解读报批程序和公布时限,出台规范性文件时,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同步报送审核,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
11.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的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积极运用多形式、可视化方式进行解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网站、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全面提高民政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民政对象对相关政策的认知度。
1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婚姻辅导、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13.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2020 年我局完成电子证照并签章入库婚姻登记1894条;地址门牌1889条;火化证666条;社团民非证109条;收养证0条。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夯实了大数据基础工作。为弘扬“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互联网+政务”进一步发展,我局积极开展公共服务事项精简审批工作,做好“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服务事项业务办理工作。在全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公布我局登记的145家社团和98家民非基本登记信息和法人登记证书信息,实现全国公众互联网社会查询功能。
1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制作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表,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审查。
15.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对业务窗口进驻市民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16.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放管服”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17.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按行政权力清单和清理前置的要求进行了办事指南的重新梳理和编制,并相应更新调整了网上办事大厅审批事项的调整。
18.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9.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利用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单位工作微信群等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重视政务公开,提高政治站位
推行政务公开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文件和领导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开责任
我局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定局长总负责、分管副局长牵头部署和局有关股室和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体制,并明确局股室和单位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之中。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对外公开的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县档案馆、图书馆、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对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公开栏、会议、文件等形式公开。
(五)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明政办〔2020〕1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完成《明溪县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溪县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1 |
10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8 |
-7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8 |
-3 |
0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69047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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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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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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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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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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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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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排版不够规范。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个别存在排版错误问题。
2.与其他单位政府公开情况相比,需加大学习交流力度。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认真学习排版格式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加强沟通,认真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学习,提高人员的排版和文字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民政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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