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溪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5-01-17 10:24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给予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61599;电子邮箱:jm1599@126.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根据工作实际,以内容简洁明晰、方便群众查询、有利于工作为原则,认真编制了《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二是做好决策公开和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信息的公开工作。三是对社会关注热点和重点领域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发布部门动态、公示公告、规划计划类等信息。2024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答复数1条。

  (三)信息管理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了《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的管理,对涉及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及时公开,并按照规范性文件废改立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信息平台建设

  2024年度,我局紧密围绕工作实际,落实专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办理回复群众来信,保障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渠道通畅。

  (五)监督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主持召开局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制定规章制度。制定《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严格网站信息审签、登记、发布、管理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公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

  (二)改进情况。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人员配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4.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加强与公众互动,及时修改新闻发言人制度,对主要媒体稿件进行审核,避免新闻信息见诸媒体后报道失实或可能产生的负面效果。通过电话平台“12345”方便公众与我局的联系,方便公众投诉、建议和意见,接受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