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溪县公安局 时间:2025-01-13 10:30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可在明溪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明溪县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1201号;电话:0598-2819013)。

  一、总体情况

  明溪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依法公开信息19条(其中安全生产类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16条),发布政务动态4条,智能问答38条,在线访谈1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接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溪县公安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结合县局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稿件信息高质量、无差错。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对照县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建设运营要求,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一是发挥好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主平台作用,方便公众在平台上获取最新的政务资讯。二是通过“明溪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法治信息,普及法律知识,为群众提供办事指南、交通类提示警示、招聘信息等服务,拓宽群众在线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2024年,发布信息405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遵循“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围绕各项重点工作,做好应公开、尽公开,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信息公开服务。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619

  行政强制

  100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3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缺乏对政务信息公开范围的研究,对政务信息公开范围界定不清,且公安工作多数涉及警务工作秘密,导致未能全面公开、公开范围狭窄。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深入研究政务公开范围,理清公安工作中适合公开的内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明溪县公安局

  2025年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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