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明溪县公安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1201号,邮编:365200,电话:0598-281901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局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三明、对明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全县公安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抓紧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档案制度、程序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公开举报调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及时予以公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份,其中,规划计划文件13份、其他应主动公开文件2份,全文电子化达100%,全部同步移交县档案局和图书馆存档,供群众查阅。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6条。
1.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一是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2019年新接入一类视频监控109路(其中人像卡口22路)、新建车辆卡口3个、改造老卡口2个,新增学校、体育场、时代广场、明儒御景等小区社会资源290路,截止11月30日全县视频共享平台共接入视频1135路。2019年我县“雪亮工程” 信息化及应用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160.49万元,超出承诺金额693.69万元67.29%。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入推进视频监控建设,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二是积极推广“三明110”微信举报平台工作。各部门在宣传发动群众的广度、深度和全覆盖上下功夫,截止2019年12月我县“三明110”微信举报平台群众关注数10421人,受理各类举报线索600条,有效处置各类警情221起,发放线上奖金3540元,线下奖金9800元。三是全力推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能力,县局在深入小区、物业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智慧安防小区”纳入2019年公安工作重点,做到早部署、早谋划。4月份,县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宏冠小区和明珠御苑小区作为我县智慧小区安防建设的试点单位。6月份率先完成了宏冠小区的智能门禁和智能无线烟感建设;10月份又相继启动了明珠御苑小区的智能门禁和智能无线烟感建设。截至目前,两个小区的“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成功覆盖标准二维码地址124条,采集实有人口785人。四是创新手段提升群防群治水平。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目标,主动联合雪峰镇城东社区居委会开展课题研究,经过近一年的调研和摸索,在借鉴其他省、市工作经验基础上,逐步理清适合我县实际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工作思路,组建了“平安侨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突出作用,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明溪建设。目前,平安侨乡志愿者城东社区服务站已成立,制订了《平安侨乡志愿者队伍建设方案》、《“平安侨乡志愿者”队伍工作规范》、《平安侨乡志愿者队伍“积分”管理办法》等工作规范,招募到近40人的社区志愿者。
2.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由警保室牵头,推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做好我局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算、决算”栏目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
3.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紧抓深化公安改革机遇,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思维,聚焦人民群众对便捷公共服务信息的需求,积极探索创新,部署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各项工作,推动民用爆炸物品“直供”,实现公章刻制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为24个审批事项缩减证明材料,25个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一是增添出入境自助设施。投资15余万元,购买了自助签注机,港澳台签注由原来的6个工作日缩短至3分钟立等可取,真正实现了“程序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群众最满意”的工作目标。二是实行非工作日预约服务。为满足上班族办理证照需求,各窗口提供节假日、周六预约办证及工作日延时、错时等服务,方便群众办证。三是受理网上预约。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和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受理网上预约,在前台设立了网上预约受理窗口,优先受理网上预约申请人,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让群众办证“轻松办、掌上办”。 2019年共开展窗口延时服务、周末无休服务、预约上门服务达1000余人次。四是积极落实出入境证件降费惠民政策。7月1日起,在国家移民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严格落实出入境证件降费的惠民新政,普通护照由每本160元降为每本12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由每张80元降为每张60元。自降费以来,窗口共受理审核出入境证件1752件,其中护照1323件,往来港澳通行证429件,帮助群众节省出入境证件工本费61500元,有效地减轻了群众办证负担,得到办事群众一致好评。
4.积极主动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9年我局共办理人大提案7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在办理过程中,我局积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政务(警务)公开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接受评议,各相关单位主动上门与代表们面见共商,广泛征求意见,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好评。并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开设了网络系统、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受理等多渠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受理流程等。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认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由办公室牵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是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认真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强化责任管理,设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议工作小组、审议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3.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由政工室警公办牵头,充分发挥微博、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灵活编辑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工作以及打击违法犯罪、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出台的举措、警情预报等方面的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4.强化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整改,强化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关停整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局将各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局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督促相结合,严格落实年度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责令整改、定期通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全力推进公安机关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2019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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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7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7 |
0 |
70 |
行政强制 |
33 |
0 |
3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0 |
15699670.2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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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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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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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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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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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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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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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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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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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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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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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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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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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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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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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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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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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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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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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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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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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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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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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也带动了公安工作的队伍建设整体上台阶。但是,由于公安机关工作的特殊性,尤其是涉及公安机关侦破调查工作的保密要求,县局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在工作中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对有关文件了解不够,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解不够深入,存在重政务信息发布轻政务信息公开的问题。二是业务培训仍需加强。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系统性、规范性的培训,政务公开相关栏目责任人只知自身职责,缺乏全局性的考虑。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日常抓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注重交流沟通,加强系统培训;在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基础上,落实考评、通报长效机制,促进工作均衡开展,全面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明溪县公安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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