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4条,其他类信息6条。
2.主动公开内容。一是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根据《明溪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指导,发改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县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政策性、规范性文件。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1.关于公布明溪县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的通告;2.关于公布2022年明溪县政府定价管理涉企收费清单的通告;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相关文件的通知;4.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明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夏阳至长兴等线路墟天班车票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5.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明溪县财政局 明溪县教育局 关于县属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6.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明溪县水利局关于明溪县农业水价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二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明溪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 关于省道 S219 至兴泉铁路明溪客货运站连接线(一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2.关于明溪县上坊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3.关于明溪县第一中学迁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的复函;4.关于省道S219至兴泉铁路明溪客货运站连接线(一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的复函;5.关于明溪县第三实验小学周边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的复函;6.关于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龙湖天桥景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7.关于明溪县中山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8.关于明溪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3000m³d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9.关于明溪县南山遗址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洞上地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10.关于明溪县南山遗址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洞上地块)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11.关于明溪县三元巷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12.关于明溪县南山遗址博物馆等“四馆合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13.关于明溪县北部新区路网及综合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14.关于明溪县工业集中区危化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15.关于明溪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南山遗址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16.关于明溪县幸福老旧街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17.关于三明市明溪县日月溪汇合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18.关于明溪经济开发区A区南北道路(盈梓-龙舜)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19.关于明溪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滴水岩红色旅游景区配套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20.关于明溪县河滨南路道路工程(向西延伸至消防大队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21.关于明溪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南山遗址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22.关于明溪县沙溪乡青子岩骨灰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23.关于福建三明明溪王桥-胡坊35kV输电线路改造工程核准的复函;24.关于明溪经济开发区A区医械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抓信息管理
1.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办公室负责人专门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成立信息写作队伍,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
2.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县政府办要求,按时公开本单位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广泛监督提供条件,促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四)抓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建立专人专管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管理,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收集、送审和发布,并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2.优化项目审批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项目审批流程,对企业投资项目分别实行核准或备案管理,其中: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企业类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企业类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并将核准事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至承诺3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事项实现“即来即办”,大大缩减项目审批时限。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管理,对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采取电子化评审;对前期条件较成熟、已具备一定深度的项目,将项目可研报告和初设及概算进行合并评审,并在评审修编无异议后的1个工作日内立项批复。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微信群、政务公开栏、美篇、户外宣传场所等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
(五)抓监督保障
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让各股室及时了解其政府信息公开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改进工作措施。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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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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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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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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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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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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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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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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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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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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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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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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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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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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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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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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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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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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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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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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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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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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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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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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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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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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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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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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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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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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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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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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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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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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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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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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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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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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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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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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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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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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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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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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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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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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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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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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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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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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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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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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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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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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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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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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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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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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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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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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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分类把握不够准确,不利于工作开展。
2.改进措施。组织业务人员主动学习相关业务,参加业务培训,多向有经验的同事请教学习,明确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借助宣传阵地进一步拓宽我局信息公开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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