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19-01-21 14:57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统计报表附件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811日至2018年12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发改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13446,传真:2866309;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邮编:365200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53号)有关规定,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立足发改工作职能,突出行政审批信息和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努力实现公开范围有广度、公开内容有深度、执行推进有强度、督查指导有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县公开办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等重点工作,通过明溪县政务信息网、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要求信息员每日关注网上信息和咨询,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并给予及时答复和处理,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布、及时更新。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条,其中:城乡建设类8条、规划计划类4条、行政许可类3条。

(二)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工作公开透明。我局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恪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有关公开时限规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除涉密内容外,一律通过局明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局政务公开栏等公开所有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在局政务栏公开栏共公开各类会议纪要20期,各类政策文件32份。

2.政策执行阳光透明。严格落实政策执行公开透明,涉及公共利益等相关政策,及时进行公示公开。如:今年我局在《明溪县2017-2020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新出台了《明溪县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执行中,我局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补助项目在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及时进行公示公开,有效确保政策执行公开、透明。

3.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我局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含物价局、粮食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中:权力清单共62项目,即:行政许可类4项、行政确认类2项、行政处罚类33项、行政强制类2项、行政给付类1项、行政监督检查类10项、行政奖励类2项、行政其他权力类14项、内部审批(审核)类4项、其他权责事项类18项。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信息公开。2018我局涉及人大答复件共1件,即:关于“大力支持枫溪乡枫情特色小镇建设”的建议,该件办理情况已通过县人大进行公开。

5.财政资金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的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了2017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0446.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46.3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446.3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部门决算总支出10446.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446.37万元(其中: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32.07万元,项目支出10114.3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1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23万元,公务用车0.178万元,会议费0.58万元,培训费1.15万元。)2017,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入预算为207.5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7.5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7.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7.93万元,公用支出9.42万元,项目支出30.22万元。

6.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明溪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10件,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件9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件1件。全年无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招投标事项审批核准、初步设计文件审批、重大设计变更事项等办件。同时为了全面督促并加快县重点项目实施建设,我局以县两办的名义每季度在县政府宣传栏主动公开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7.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高质量赶超发展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负责起草了《明溪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关于在全县继续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的通知》《关于实施“六个一”行动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赶超的意见》《明溪县加快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意见》《明溪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多项重大指导性文件。在政策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部门意见,通过汇报文件起草说明及召开文件解读培训工作会议等方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8.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信息发布“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做好相关信息的解读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9.落实政策解读制度。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工作制度,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工作要求,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耐心做好来电、来访咨询工作,确保来询者理解文件政策的规定和具体要求。2018年我局及时向有关乡(镇)及部门转发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文件20余件,组织乡(镇)及部门相关人员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2次。

10.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通过运用省、市、县政策横向纵向对比、新旧对比、同期对比,图表展示、例子分析、专题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确保政策解读到位。如:我县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中,我局对全市各县(市、区)各经济指标进行横向对比,市、县经济指标纵向对比,并结合柱形图、饼图、折线图等方式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解读。

11.“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解读。今年以来我局在县政府常务会议、政府专题会议、上级检查座谈会等会议中对生态扶贫、以工代赈、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山水林田湖草等相关政策进行汇报解读,为政策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1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做好招投标、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根据舆情处置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舆情回应,全年我局共回应招投标等舆情反馈2件。

13.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编制项目审批申报材料格式文件和示范文本24份,均上传推送至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融合应用的政务服务“一张网”,项目单位可通过手机在线申报,实现“掌上办、自助办、随时办”,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让政务服务随时随地、触手可及。二是根据县政府部署要求,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建立网上审批事项目录更新调整机制,将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开发布。我局行政审批事项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3项、内部审批类1项、其他行政权力类1项。三是我局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办理,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总事项数85%,全年共全程网办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36件。同时,对明溪县职业中学迁建项目、瀚仙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等实行并联审批;并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审批服务的正式环节,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及部门业务系统的办事流程,在行政审批系统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全年共生成电子证照147份(含存量电子证照)。

14. 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全面落实审批服务标准化改革,实行“一站式”服务。单独设立审核审批办,负责在行政服务中心独立完成局内审核审批事项,实现审批服务一站式管理、一站式服务,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5. 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的目标要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一网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取消审批材料4项,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零材料、零环节、零上门”,变“多次跑”为“一网办”,全面梳理“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审批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5.7%。每月定期向县委报告社会事业、生态文明改革进展情况。同时,全面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16. 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不断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将项目批准服务信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动态调整更新办事指南相关信息,确保审批服务事项信息准确、完整。同步印制1500份办事指南放置审批服务窗口方便群众查阅,办事指南外不再增加其他要求。

17.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不定期对办事服务信息进行检查,对信息内容和实际工作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年共检查4次。

18.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优势,做好信息公布、政策解读、舆论回应、办事服务等工作,有效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和服务水平。

19.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核把关,所有发布内容均需局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再行发布。

20.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组织政务信息干部开展《条例》学习培训,并将《条例》发送到局各股(室),要求局各股(室)认真贯彻执行。

2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落实等日常工作;所有公开信息均需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后予以公开重要事项需再经局党组书记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制定了《明溪县发改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务公开范围、渠道、形式、时限和程序;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局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政务公开事项、公开内容以及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负责,并须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后再予以公开,重要事项需再经局党组书记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明溪县政府信息网站、政务公开栏、县档案局、县图书馆等渠道进行公示。其中明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15条,局政务公开栏公开各类信息7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5条,历年累计669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条,其中:城乡建设类8条、规划计划类4条、行政许可类3条。

3.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通过明溪政务网和局内公开栏实现了可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并将纸质文档报明溪县档案馆备案,方便群众查阅。在网上公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4.开展政策解读的情况2018年我局及时向有关乡(镇)及部门转发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文件20余件,组织乡(镇)及部门相关人员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2次。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50余人次,解答电话咨询项目审批、备案、招投标等社会关注的事项60余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材料0件,历年累计数量为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规范有序进行,但存在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形式还不够多样化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下一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借助局政务公开栏、县政府宣传栏等渠道进一步拓宽我局信息公开渠道。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详见附件。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121        

 

附件: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5

66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5

66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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