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3-01-15 1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明溪县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明政务公开办[2013]1号)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www.fjmx.gov.cn)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9号;邮编:365200;电话:0598-2813446;传真:2866309)。
一、概述

2012年我局共计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86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85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1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局主要领导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配备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发布和答复等工作。
(二)更新、完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变化,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在明溪县政务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 www.fjmx.gov.cn)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明溪县发改局通过政务内网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全面公开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办事结果,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方便了群众。
(四)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本局的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全局干部及时、主动将最新的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简报信息等编写成政务信息,并通过明溪县政务信息网、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要求信息员每日关注网上信息和咨询,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并给予及时答复和处理。
(五)学习、宣传和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排信息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提高信息员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的了解,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宣传和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参加省公务员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知识网上培训考试,全体公务员合格通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8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201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大类共85条,其中规划计划6条;重点建设项目类79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通过明溪政务网实现了可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并将纸质文档报明溪县档案馆备案,方便群众查阅。在网上公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材料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按申请要求及时提供申请公开材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人民群众关心的行政审批、投资项目信息等需要进一步公开。
2、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3、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85

0

其中:1.网站公开

85

0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1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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