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溪县财政局 时间:2026-01-19 1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明溪县财政局202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号,电话:0598-2812227,电子邮箱:281222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紧扣财政中心工作,以透明财政、阳光财政为目标,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提升解读回应质效,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严格保密审查与信息管理,强化平台运维与监督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质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对外公开信息共计7条,全年围绕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政府债务、政府采购、惠民惠农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领域,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及时发布财政工作动态及相关政务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与规范模板,完成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全口径公开;细化公开科目,同步公开“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内容,实现全链条、标准化、集中化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 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 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数据、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数据等方面。在办理过程中,我局及时与申请人电话沟通、详细了解具体需求,按职责分工转交相关业务股室梳理核实相关资料,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起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确保答复内容精准、合法、规范。全年共依法办结3 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 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财政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维护、更新各栏目内容,确保财政信息时效性。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工作培训,掌握上级最新要求,加强学习、查漏补缺,确保工作规范、精准、高效。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规范执行公开程序。按照公文标准格式发布信息,保障公开内容格式严谨统一。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保密审查、意识形态安全审查与敏感信息排查,严防失泄密。建立信息发布、更新、清理长效机制,及时废止失效文件、更新过时内容,确保信息权威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强化政务网站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日常运维管理要求,常态化开展信息发布、内容更新及网络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确保平台运行稳定、信息权威及时。严格对标上级关于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全面精准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 “三公” 经费等核心信息,有序推进全县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直达资金工作进展情况常态化公示,不断拓宽公开维度、细化公开内容,持续提升财政运行透明度,加快构建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现代财政管理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始终将政务公开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完善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数据关、文字关,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安全合规。对日常自查、监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提升。2025 年全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规范被追责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3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供给与公众需求匹配度不高,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元化、通俗化、可视化解读力度不足;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有提升空间,公开深度、细度和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的具体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逐项细化举措、抓好整改提升。一是持续创新政策解读方式,丰富解读载体,在文字解读、图文解读基础上,积极运用音频解读、短视频、动漫图解等形式,推动政策解读更接地气、更易理解、更好传播。二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预决算、政府采购、政府债务、惠民资金、绩效信息等关键事项,依法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广度、提升公开精度,以更高标准推进阳光财政、透明财政建设。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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