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溪县财政局 时间:2025-01-16 15: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明溪县财政局202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号,电话:0598-2812227,电子邮箱:281222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重谋划,严部署,全程把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根据上级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等领域做到按月及时公开,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财政部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对外公开信息共计4条。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主动对外公开我县财政运转相关信息,提高财政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拓展形式等举措,扎实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在 2024 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予以公开答复。2024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部署,着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保障、监督检查以及人员落实等方面均无缺失。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发布信息,使其成为一种常态工作机制。二是依照行文规范发布信息,以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三是积极推进信息清理工作,从而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及时充实和更新政府信息发布内容,使应公开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关于预决算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规范、有序地完成全县财政收支情况公开及政府债务公开公示工作,打造“阳光财政”。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领导组织架构,加强政务公开机构队伍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1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灵活。

  (二)改进的具体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发布财政信息、便民服务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突出重点,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二是完善机制,增强政务公开的长效性。三是拓宽渠道,增强政务公开的广泛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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