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溪县财政局 时间:2022-01-07 10:43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明溪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开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构建设等情况、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12227;电子邮箱:281222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明溪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顺利的发展

  (一)推进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按照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依法需要保密不公开”的工作原则,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把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为民办实事、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科教文体卫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化。2021年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6条。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情况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业务工作、财政信息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21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条(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条,按时办结1条)。

(三)加强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021年,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财政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总协调,落实各股室上报政务信息公开,确保网上政务信息及时更新和充实。在做好原有渠道公开财政信息的基础上,着力扩大财政信息公开渠道,并按照县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和严格把关工作。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实行各股室负责、分管领导审签,局办公室审核上传及更新完善、增设栏目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强力推进,切实做好财政政务公开工作

细化更改特色栏目,及时公布更新热点信息。2021年,财政局网站重点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财政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预决算公开是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财政部门推进政务公开的核心工作。2021年,我局按照上级部署再次细化该栏目,详细划分部门预算、部门决算、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四个子栏目。每个子栏目在明确按年度划分,做到按时按限要求全面公开县级财政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工作报告等,做到除涉密信息外,全部向社会公开,确保老百姓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五)狠抓落实,促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积极贯彻明政办〔2020〕34号《关于印发明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规范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在强化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将政务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关切的热点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规范履行公开义务,保证公开的真实性、时效性,让公开成为常态化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工作的开展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与往年相比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进步,但离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无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工作任务繁重,在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面对社会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因为各种政府信息分散在各股室,有些信息在公开的时效上有待提速。以上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理顺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股室和个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将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管理之中,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二是加强统计分析和调研汇总。定期研究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公开信息进行内容更新和栏目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三是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各股室相关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明溪县财政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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