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厂房、停车场);
(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质量检验人员等);
(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具体开业条件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