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原妇幼保健地块周边改造项目安置房选房工作,确保在选房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由县住建局和县土地收储中心负责选房工作的具体实施,雪峰镇政府、县公证处等对选房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安置房源
(一)安置房源情况
安置房源位于原妇幼保健地块(君临福郡)的1#楼商业营业用房5间、2#楼住宅15套,房屋面积以明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的为准,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1#楼,商业营业用房房号为:C113、C114、C115、C116、C117。每间建筑面积约29.25 ㎡。
2#楼,1-302户型面积约112.07㎡,其他户型面积约110.36㎡。
具体房号如下:1-302、2-301、2-302、2-401、2-402、2-501、2-502、2-601、2-602、2-701、2-702、2-801、2-802、2-901、2-902。
三、选房流程
每种户型的被征迁户按协议签订的先后顺序,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抽房顺序号,之后被征迁户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抽取安置房房号。商业用房安置户先选商业用房,再住宅安置户选择住宅安置房,采取随机抽取安置房房号的方式,进行抽取。
四、会场地点及时间
地点:县住建局七楼会议室。
时间:2024年7月26日上午9点。
五、参加选房需提供材料
1.《关于参加原妇幼保健地块周边改造项目安置房选房的通知》和被征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属于委托的,提供被征收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 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工作流程
(一)验证报到。验证报到时间为选房通知书明确的时间。被征收人依照本方案第五点要求携带相关材料签到。
(二)宣读选房程序。由主持人当众宣读选房程序,并由明溪县公证处对选房过程和结果进行公证。
(三)抽取选房顺序号。会场主持人按协议签订顺序叫号,被征收户依次上台抽取选房顺序号,工作人员根据被征收户抽取的号码,公开唱号,登记入册,由被征收人对抽取的选房顺序号进行签字确认。
(四)选房顺序。被征收户根据抽取到的选房顺序号依次上台选房,工作人员根据被征收户抽取的房号登记入册,被征收户对登记入册的房号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手印;工作人员填写安置房选房确认书交付被征收户。
本方案由县住建局和土地收储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原妇幼保健地块周边改造项目安置房选房抽签确认表
2.关于参加原妇幼保健地块周边改造项目安置房选房的通知
3.原妇幼保健地块周边改造项目安置房选房确认书
4.安置房平面布置图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