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溪县2025年度第四批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明溪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明政办〔2013〕97号)、 《明溪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明政文〔2012〕143号)等文件规定,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现将明溪县2025年度第四批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我局反映:明溪县住建局2812149,明溪县住房保障中心:8750606、8750808。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据审核结果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附件:明溪县2025年度第四批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名单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
明溪县2025年度第四批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名单
序号 |
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保障方式 |
申请人类别 |
备注 |
1 |
申请人 |
肖桂珍 |
350421********6020 |
公租房 |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
2 |
申请人 |
罗永泽 |
350427********1013 |
公租房 |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
|
3 |
申请人 |
洪奇玮 |
350426********4042 |
公租房 |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
|
4 |
申请人 |
李玉芳 |
350421********0047 |
公租房 |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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