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溪县2024年度第三批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明溪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明政办〔2013〕97号)、《明溪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明政文〔2012〕143号)等文件规定,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现将明溪县2024年度第三批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2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我局反映:明溪县住建局2812149,明溪县住房保障中心:8750606、8750808。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据审核结果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附件:《明溪县2024年度第三批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名单》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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