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洋镇公共租赁房分配方案
为做好我镇公共租赁房的分配工作,确保公租房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保障对象的切身利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盖洋镇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分配方案。
一、配租房源
本次分配房源共55套,坐落在盖洋镇柳里街43号,位于镇政府东侧。
二、配租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在盖洋镇工作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劳务派遣、其他基层公益服务人员。(2)本人、配偶及子女在在集镇规划区内无私有住房。
符合以上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人员。
三、分配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房配租按随机抽签确定,先抽顺序号,再抽选
房号。
1.抽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分配抽签。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及地点进行抽签选房,按签到顺序到指定的序号箱抽取入围序号,再按入围号顺序抽取房号,并到指定工作人员处确认房号。
3.选房结果确认。盖洋镇政府及时将选房结果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由镇政府和分配对象签订《盖洋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协议》。
四、有关规定
1.所有经公示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房申请人应参加现场抽签选房活动,应有重大疾病不能参加的(需经医院提供相关证明)经镇政府工作人员审核后可书面委托他人。申请人(或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抽签选房活动。
2.对未按时参加选房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3.申请人在选房确定房号后放弃者(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也视为放弃配租),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4.本次配租方案仅适用本次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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