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福建三明明溪枫溪35KV输变电工程)

日期:2024-03-14 08:47 来源: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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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建三明明溪枫溪35KV输变电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   0.1903公顷    

  2.征地范围:东   山地         

          西   山地           

          南   山地           

          北   山地           

  具体位置详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421202400001号)。

  3.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枫溪乡枫溪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福建三明明溪枫溪35KV输变电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8日由枫溪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征收及相关协议由明溪县枫溪乡人民政府负责签订。

  我县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公告。(本公告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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