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明溪县南山遗址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洞上地块)
明征启公告〔2022〕5号
为实施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明溪县南山遗址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洞上地块)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 0.5209公顷
2.征地范围:东 水田 、
西 坪埠东路 、
南 水田 、
北 河道 。
具体位置详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350421202200010号)。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雪峰镇城东村、城关乡上坊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明溪县南山遗址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洞上地块), 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 2022 年5月27日至 2022 年6月13日由雪峰镇人民政府、城关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征收及相关协议由明溪县雪峰镇人民政府、城关乡人民政府负责签订。
我县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公告。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