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南方制药化学原料药生产线建设项目)
明征启公告〔2021〕11号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7.7984公顷。
2.征地范围:东 水田、林地 、
西 水田 、
南 园地 、
北 农村道路、林地 。
具体位置详见:《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南方制药化学原料药生产线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明自然资规选〔2021〕6号)。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瀚仙镇大焦村、石珩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方制药化学原料药生产线建设项目,为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 2021 年6月4日至 2021 年6月11日由瀚仙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征收相关协议由明溪县瀚仙镇人民政府负责签订。
我县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公告。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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