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明溪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熙华地块方案)》的公示
一、明溪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熙华地块方案)
(一)位置:明溪县瀚仙镇小眉溪村和石珩村;
(二)用地面积:18.8220公顷;
(三)用地范围:东至在建军民融合道路,南至莆炎高速北侧,西至石珩村与小眉溪村交界处山丘,北至在建军民融合道路。
二、公示期限: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30日。
三、反馈方式及通讯地址:明溪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兰小芳,电话:0598-2863060;电子邮箱:mxgt0209@126.com。
附件:《明溪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熙华地块方案)》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
明溪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熙华地块方案)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
一、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
2.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
3.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
4.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6号);
5.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
6. 《明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7. 《明溪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8. 《明溪县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20)》;
9. 《明溪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指南。
二、 基本情况
(一) 位置与范围
本方案位于明溪县工业集中区,距明溪县城区东面5公里处,距瀚仙镇政府所在地不到2公里。G534国道、S219省道和莆炎高速分别从明溪县工业集中区北侧、西侧和南侧穿过,距莆炎高速公路明溪互通口2公里,离兴泉铁路(在建)明溪站12公里,交通区位条件优越。
本方案四至范围东至在建军民融合道路,南至莆炎高速北侧,西至石珩村与小眉溪村交界处山丘,北至在建军民融合道路,用地南北长约780米,东西宽约440米,方案用地总面积18.8220公顷,具体见附图1。
(二) 用地条件
本方案涉及明溪县瀚仙镇小眉溪村和石珩村,共1个镇2个村(社区);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具体见附表1和附图1。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18.8220公顷。其中:农用地18.8220公顷(耕地3.5954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0公顷。具体见附表1和附图1。
(三) 实施周期
综合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本方案实施周期为3年(2021年至2023年)。
三、 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18.8220公顷,其中方案范围北侧防护绿地地块进行就地保护,面积共2.8015公顷,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16.0205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年-2023年,3年内实施完毕。其中:2021年实施面积4.8919公顷、完成比例30.54%,主要开展工业用地建设;2022年实施面积6.6925公顷、完成比例41.77%,主要开展工业用地建设和防护绿地建设;2023年实施面积4.4361公顷、完成比例27.69%,主要开展消防用地和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建设。具体见附表3、4。
附表1 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统计表
单位:公顷
用地方式 |
权属单位 |
面积总计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乡(镇、街道) |
村 |
合计 |
其中:耕地 |
||||
集体土地 |
瀚仙镇 |
小眉溪村 |
9.1146 |
9.1146 |
/ |
/ |
/ |
石珩村 |
9.7074 |
9.7074 |
3.5954 |
/ |
/ |
||
集体土地小计 |
18.8220 |
18.8220 |
3.5954 |
/ |
/ |
||
国有土地小计 |
/ |
/ |
/ |
/ |
/ |
||
总计 |
18.8220 |
18.8220 |
3.5954 |
/ |
/ |
附表2 地块用途、面积及实现功能统计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土地用途 |
拟用地面积 |
占比 |
实现功能 |
是否公益性用地 |
|
一级类 |
二级类 |
|||||
1 |
工矿用地 |
工业用地 |
11.1891 |
59.45 |
实现引进企业,兴办工厂,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形成“聚集效应”,提高工业经济总量,加快工业化进程。 |
2 |
2 |
公用设施用地 |
消防用地 |
1.6546 |
8.79 |
实现园区消防应急功能。 |
1 |
3 |
公用设施用地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2.7815 |
14.78 |
实现园区维护、养护、维修等功能。 |
1 |
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防护绿地 |
3.1968 |
16.98 |
设置在工业用地外侧,实现安全隔离、降尘降噪等功能。 |
1 |
合计 |
18.8220 |
100.00 |
|
40.55 |
注: 1.土地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进行划分,应与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相衔接;
2.实现功能:简要说明地块用途拟发挥的作用和效能;
3.占比:为拟用地面积占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比例;
4.是否公益性用地:公益性用地填“1”、非公益性用地填“2”,并在本列合计行填写公益性用地合计占比。
附表3 拟建设项目统计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土地用途 |
用地面积 |
1 |
工业地块1 |
工业用地 |
4.8919 |
2 |
工业地块2 |
工业用地 |
6.2972 |
3 |
应急池 |
消防用地 |
0.5574 |
4 |
消防用地 |
消防用地 |
1.0972 |
5 |
基础设施用地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2.7815 |
6 |
防护绿地1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0.3953 |
合计 |
16.0205 |
注:按拟建设项目统计;用途统计应与附表2二级类一致。
附表4 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统计表
实施总面积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完成面积 |
比例 |
完成面积 |
比例 |
完成面积 |
比例 |
|
16.0205 |
4.8919 |
30.54 |
6.6925 |
41.77 |
4.4361 |
27.69 |
单位:公顷、%
注:实施总面积与附表3合计面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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