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明溪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熙华地块方案)》的公示

日期:2021-07-22 11:04 来源: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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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明溪县人民政府编制了《明溪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熙华地块方案)》,并征求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相关部门、乡镇代表、相关专家、社会公众及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本方案已根据相关意见修改完善。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对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明溪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熙华地块方案)

  (一)位置:明溪县瀚仙镇小眉溪村和石珩村;

  (二)用地面积:18.8220公顷;

  (三)用地范围:东至在建军民融合道路,南至莆炎高速北侧,西至石珩村与小眉溪村交界处山丘,北至在建军民融合道路。

  二、公示期限: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30日。

  三、反馈方式及通讯地址:明溪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兰小芳,电话:0598-2863060;电子邮箱:mxgt0209@126.com。


  附件:《明溪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熙华地块方案)》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

   

  

明溪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熙华地块方案)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7

  

  

  一、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

  2.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

  3.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

  4.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6号);

  5.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

  6. 《明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7. 《明溪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8. 《明溪县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20)》;

  9. 《明溪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指南。

  二、 基本情况

  (一) 位置与范围

  本方案位于明溪县工业集中区,距明溪县城区东面5公里处,距瀚仙镇政府所在地不到2公里。G534国道、S219省道和莆炎高速分别从明溪县工业集中区北侧、西侧和南侧穿过,距莆炎高速公路明溪互通口2公里,离兴泉铁路(在建)明溪站12公里,交通区位条件优越。

  本方案四至范围东至在建军民融合道路,南至莆炎高速北侧,西至石珩村与小眉溪村交界处山丘北至在建军民融合道路,用地南北长约780米,东西宽约440米,方案用地总面积18.8220公顷,具体见附图1。

  (二) 用地条件

  本方案涉及明溪县瀚仙镇小眉溪村和石珩村,共1个镇2个村(社区);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具体见附表1和附图1。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18.8220公顷。其中:农用地18.8220公顷(耕地3.5954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0公顷。具体见附表1和附图1。

  (三) 实施周期

  综合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本方案实施周期为32021年至2023

  三、 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18.8220公顷,其中方案范围北侧防护绿地地块进行就地保护,面积共2.8015公顷,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16.0205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年-2023年,3年内实施完毕。其中:2021年实施面积4.8919公顷、完成比例30.54%,主要开展工业用地建设;2022年实施面积6.6925公顷、完成比例41.77%,主要开展工业用地建设和防护绿地建设;2023年实施面积4.4361公顷、完成比例27.69%,主要开展消防用地和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建设。具体见附表3、4。

附表1  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统计表

  单位:公顷

用地方式

权属单位

面积总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乡(镇、街道)

合计

其中:耕地

集体土地

瀚仙镇

小眉溪村

9.1146

9.1146

/

  /

  /

石珩村

9.7074

9.7074

3.5954

  /

  /

集体土地小计

18.8220

18.8220

3.5954

  /

  /

国有土地小计

/

/

/

  /

  /

总计

18.8220

18.8220

3.5954

  /

  /

    

 

附表2  地块用途、面积及实现功能统计表

  单位:公顷、%

序号

土地用途

拟用地面积

占比

实现功能

是否公益性用地

一级类

二级类

1

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

11.1891

59.45

  实现引进企业,兴办工厂,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形成聚集效应,提高工业经济总量,加快工业化进程。

  2

2

公用设施用地

消防用地

1.6546

8.79

  实现园区消防应急功能。

  1

3

公用设施用地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2.7815

14.78

  实现园区维护、养护、维修等功能。

  1

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防护绿地

3.1968

16.98

  设置在工业用地外侧,实现安全隔离、降尘降噪等功能。

  1

  合计

18.8220

100.00

   

  40.55

  注: 1.土地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进行划分,应与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相衔接;

   2.实现功能:简要说明地块用途拟发挥的作用和效能;

   3.占比:为拟用地面积占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比例;

   4.是否公益性用地:公益性用地填“1”、非公益性用地填“2”,并在本列合计行填写公益性用地合计占比。

    

 

附表3  拟建设项目统计表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土地用途

  用地面积

1

  工业地块1

  工业用地

  4.8919

2

  工业地块2

  工业用地

  6.2972

3

  应急池

  消防用地

  0.5574

4

  消防用地

  消防用地

  1.0972

5

  基础设施用地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2.7815

6

  防护绿地1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3953

  合计

  16.0205

  注:按拟建设项目统计;用途统计应与附表2二级类一致。

      

附表4  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统计表

实施总面积

2021

2022

2023

  完成面积

  比例

  完成面积

  比例

  完成面积

  比例

16.0205

  4.8919

  30.54

  6.6925

  41.77

  4.4361

  27.69

  单位:公顷、%

  注:实施总面积与附表3合计面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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