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明溪县2021年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明溪县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首动区一期)》的公示
一、明溪县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首动区一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位置:明溪县胡坊镇奋发村、胡坊村;
(二)用地面积:29.0314公顷;
(三)用地范围:北至兴泉铁路,南至胡坊镇自来水厂北侧山体,东至瀚大线附近,西到石溪村。
二、公示期限: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31日。
三、反馈方式通讯地址:明溪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罗长连 电话:0598-2863060;电子邮箱:
mxgt0209@126.com。
附件:《明溪县2021年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明溪县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首动区一期)》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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