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明溪县2021年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明溪县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首动区一期)》的公示

日期:2021-03-23 17:02 来源: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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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明溪县政府编制了《明溪县2021年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明溪县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首动区一期)》,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相关部门、代表及相关专家的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明溪县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首动区一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位置:明溪县胡坊镇奋发村、胡坊村

(二)用地面积:29.0314公顷;

(三)用地范围:北至兴泉铁路,南至胡坊镇自来水厂北侧山体,东至瀚大线附近,西到石溪村

公示期限:2021年323日至2021年331

反馈方式通讯地址:明溪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罗长连 电话:0598-2863060;电子邮箱:

 

mxgt0209@126.com

 

附件:《明溪县2021年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明溪县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首动区一期)》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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