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 《明溪县2021年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明溪县工业集中区)》的公示

日期:2021-03-16 15:06 来源: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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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明溪县政府编制了《明溪县2021年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明溪县工业集中区)》,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相关部门、镇代表及相关专家的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明溪县工业集中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位置:明溪县瀚仙镇大焦村与石珩村;

  (二)用地面积:89.9425公顷;

  (三)用地范围:东至瀚仙镇石珩村争光垅,南至莆炎高速公路,西至经济开发区D区(三明市锦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至省道306线(S306)和渔塘溪。

  二、公示期限: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4日。

  三、反馈方式通讯地址:明溪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罗长连 电话:0598-2863060;电子邮箱:

  mxgt0209@126.com

   

  附件:《明溪县2021年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明溪县工业集中区)》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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