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日期:2026-08-20 17:37 来源: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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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明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明建函〔2026〕1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607-350421-04-01-129773),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瀚仙镇大焦村。

  三、建设单位: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场地平整、拦挡坝、地下水导排、排水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年填埋工程渣土11000t/a,设计库容5.58万吨。拟采用“填埋”的处置方式建设一座符合规范的建筑垃圾消纳场。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87.5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筹措。

  六、建设期限:6个月。

  七、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明溪县瀚仙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项目总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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