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局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明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607-350421-04-01-129773)。
二、项目建设地点:明溪县瀚仙镇大焦村。
三、项目单位: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实施场地平整、拦挡坝、地下水导排、排水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年填埋工程渣土11000t/a,设计库容5.58万吨。拟采用“填埋”的处置方式建设一座符合规范的建筑垃圾消纳场。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等:项目匡算总投资284.1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筹措。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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