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夏阳乡全民健身综合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贵乡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明溪县夏阳乡全民健身综合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夏政文〔2026〕1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夏阳乡全民健身综合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606-350421-04-01-954220),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夏阳乡全民健身综合体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夏阳乡夏阳村。
三、建设单位: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夏阳中学及集镇等公益体育活动场所进行提升改造,并配套完善相关体育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46.9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建设单位自筹。
六、建设期限:10个月。
七、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审查同意,项目总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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