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夏阳乡全民健身综合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贵乡报来《关于审批明溪县夏阳乡全民健身综合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夏政文〔2026〕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夏阳乡全民健身综合体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夏阳乡全民健身综合体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606-350421-04-01-954220)。
二、项目建设地点:明溪县夏阳乡夏阳村。
三、项目单位: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夏阳中学及集镇等公益体育活动场所进行提升改造,并配套完善相关体育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等:项目匡算总投资246.9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