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经济开发区岩里公路站东侧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贵司报来《关于审批明溪经济开发区岩里公路站东侧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明园投〔2026〕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经济开发区岩里公路站东侧道路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经济开发区岩里公路站东侧道路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605-350421-04-01-832497)。
二、项目建设地点:明溪经济开发区岩里公路站东侧。
三、项目单位: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路线长度为0.219公里,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0+219.025,砼路面宽度7米,设计车速20km/h,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主要实施路基平整、浇筑砼路面、检查井加高、在道路两侧增设雨水口并接入现状雨水井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等:项目匡算总投资95.1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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