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明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明溪县公安局:
贵局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明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明公函〔2026〕1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为2510-350421-04-01-395788),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雪峰镇城西村。
三、建设单位:明溪县公安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一栋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派出所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3498.01平方米。包括办案区、值班室等,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智能化设施建设等附属工程。
五、主要设计标准:
(一)设计使用年限:50年;
(二)建筑安全等级:二级;
(三)用电负荷:三级;
(四)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五)抗震设防烈度:6度。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691.6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明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概算表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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