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明溪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报来《关于申请明溪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函》(明城投函〔2025〕17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专家评审后出具的《明溪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为2509-350421-04-01-634364),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二期)。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枫溪乡、盖洋镇、瀚仙镇、胡坊镇、沙溪乡、夏阳乡、夏坊乡。
三、建设单位: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现状明溪县乡镇污水存在的空白区、雨污混流区等进行改造,更换现有损坏管道,提高污水收集率。新建污水主管10.996km,其中:De225污水主管5656m,De315污水主管4895m,DN300倒虹管道72m,DN300焊接钢管221m,DN200焊接钢管152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座,泵站规模为10m³/d,De90污水压力管道257m,新建及改造De75-De160污水接户管道22.847km。
五、主要设计标准:
(一)污水提升泵站使用年限:50年;
(二)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三)抗震设防烈度:6度。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514.0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筹措。
请项目单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概算,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项目投资,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明溪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二期)概算表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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