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城区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福建水投集团明溪水务有限公司:
贵司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明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城区泵站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明水务函〔2025〕1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城区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507-350421-04-01-322120),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城区泵站工程)。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上坊村、雪峰农场、坪埠村。
三、建设单位:福建水投集团明溪水务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城区加压泵站3座,分别为滴水岩泵站、雪峰农场泵站、上坊泵站。项目分两阶段实施,一阶段建设上坊泵站,二阶段建设滴水岩泵站和雪峰农场泵站。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93.9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建设单位自筹。
六、建设期限:6个月。
七、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重要设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他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审查同意,项目总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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