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工业集中区西片区企业污水明管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贵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明溪县工业集中区西片区企业污水明管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函》(明园区〔2025〕3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专家评审后出具的《明溪县工业集中区西片区企业污水明管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工业集中区西片区企业污水明管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为2506-350421-04-01-373025),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工业集中区西片区企业污水明管化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工业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明溪工业集中区西片区明管化及明管化管道约2.1km,包括企业日常污水及企业应急污水管及支管,并建设管架、管沟、附属管件等配套工程。新建收集池一座有效容积约75m³,至污水厂输送泵2套、并配套建设污泥搅拌系统、水质在线检测系统、电力系统、控制系统等配套工程。至3#应急池输送系统:输送泵2套、电力系统、控制系统等配套工程。新建雨水管(DN400-DN1000)约1.78Km,截留井2座,提升泵池一座。
五、主要设计标准:
(一)设计工作年限:50年(易损可替换构件25年);
(二)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三)耐火极限:二级;
(四)抗震设防烈度:6度。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172.2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明溪县工业集中区西片区企业污水明管化建设项目概算表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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