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明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明溪县公安局:
贵局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明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明公函〔2025〕1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510-350421-04-01-395788),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雪峰镇城西村。
三、建设单位:明溪县公安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3474.96平方米,新建一栋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派出所业务用房,包括办案区、值班室等,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智能化设施建设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706.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六、建设期限:16个月。
七、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他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明溪县雪峰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项目总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