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工业集中区事故应急池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贵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明溪县工业集中区事故应急池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明园区〔2025〕3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工业集中区事故应急池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工业集中区事故应急池互联互通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506-350421-04-01-410565)。
二、项目建设地点:明溪县工业集中区。
三、项目单位: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明溪应急池互通及污水明管化管道总长度约1.71km,并建设管架、管沟、附属管件等配套工程。新建3#应急池互通系统泵2套一用一备;4#应急池互通系统泵2套一用一备;建设互通系统管件、电力系统、控制系统等配套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等:项目匡算总投资351.2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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