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凹上地块场地平整及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日期:2025-05-30 10:28 来源: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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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贵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明溪县凹上地块场地平整及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函》(明园区〔2025〕2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专家评审后出具的《明溪县凹上地块场地平整及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凹上地块场地平整及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505-350421-04-01-765949),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凹上地块场地平整及道路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瀚仙镇大焦村。

  三、建设单位: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工程、新建道路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等。土方平整范围约14776平方米,场地平整填土方120329.849立方米,挖土方2012.028立方米,清表5910立方米。新建道路长291.965米,红线宽7.0米,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双向二车道,设计行车速度20km/h。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97.8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筹措。

  六、建设期限:12个月。

  七、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公开招标。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明溪县瀚仙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项目总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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