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贵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函》(明城投函〔2024〕8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专家评审后出具的《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为2410-350421-04-01-285610),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城区。
三、建设单位: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排水管约1.2公里,涉及路面恢复1.8公里及其他市政附属配套设施恢复。
五、主要设计标准:
(一)排水管道最大设计流速:3m/s;
(二)排水管径:DN300-DN1200;
(三)防洪标准:二十年一遇。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796.7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请项目单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概算,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项目投资,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明溪县河滨北路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概算表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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