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渔塘溪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日期:2023-04-18 15:54 来源: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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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报来《关于申请明溪县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渔塘溪段)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函》(明城投函〔2023〕2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专家评审后出具的《明溪县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渔塘溪段)初步设计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渔塘溪段)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为2209-350421-04-01-936330),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人工湿地24亩,主要实施进水提升泵房、垂直流人工湿地、配水井、储泥池、尾水消纳田、标准排放口、生产管理用房、进出口水质在线监测系统2套等内容,配套建设管网工程。

  二、主要设计标准:

  (一)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二)(构)建筑物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三)抗震设防烈度:6 度。

  三、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1520.0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筹措。

  请项目单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概算,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项目投资,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明溪县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渔塘溪段)概算表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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