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大坪凹垃圾填埋场整治及石珩垃圾填埋场垃圾坝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

日期:2019-07-30 15:37 来源: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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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报来《关于申请明溪县大坪凹垃圾填埋场整治及石珩垃圾填埋场垃圾坝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审批的函》(明城投函〔2019〕3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明溪县大坪凹垃圾填埋场整治及石珩垃圾填埋场垃圾坝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经第三方评审机构及专家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大坪凹垃圾填埋场整治及石珩垃圾填埋场垃圾坝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代码为2018-350421-77-01-052828),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明溪县大坪凹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采用原位厌氧封场处置技术整治大坪凹垃圾填埋场,工程治理区域库区面积9703.9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堆体整形工程、封场覆盖工程、坝体工程、地下水导排及调节池工程、雨水导排工程、施工便道工程。(二)石珩垃圾填埋场垃圾坝修复工程:在现有场地内对垃圾坝破损处进行修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渗沥液导排管疏通工程、坝体裂缝修复工程、坝面防渗系统修复工程。

  二、工程概算:概算总投资839.8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请项目单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概算,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项目投资、抬高工程造价,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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