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
沙政〔2014〕104号
沙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直有关单位,各企业(场):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根据明人社〔2014〕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研决定,从现在起至2015年春节前,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并成立乡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见附件1),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房建市政工程、设备安装、技术改造、电力工程、水利、湄渝高速莘口至明溪段、县道、乡道改扩建等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以及煤矿、矿山、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检查内容: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拖欠工资后的整改情况;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规定以及加班工资支付情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方法和步骤
采取督促用人单位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1月20日前)。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阶段(2014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劳动保障所要组织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对2014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要求用人单位认真填写“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同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县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村建站、公路站等行业主管单位组织本行业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对2014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要求用人单位认真填写“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同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县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乡直各主管单位要对用人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和检查分析(见附件3),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立即整改。
(三)执法检查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春节前)。乡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确定检查重点,深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乡劳动保障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工资等案件及时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协助各单位做好劳动者工资基数统计核实、监督发放等工作;村建站、公路站负责对本行业在建施工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督促拖欠工资的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根据《关于预访和治理建设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3〕127号)要求,负责牵头处理和协调本行业建设施工项目涉及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拖欠或追加工程款、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涉及源头性问题的欠薪案件、非工资性建设施工领域经济纠纷的案件;公安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行政机关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依法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乡工会要加强监督,指导基层工会、企业工会及时发现和处理欠薪问题,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并协助有关单位处理。
(四)分析总结阶段(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5日)。劳动保障所要对本地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政策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劳动保障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福建省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闽人社文[2014]280号),加大对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力度,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到位。同时,要发挥牵头单位作用,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继续加强对欠薪的源头治理。乡劳动保障所要积极会同有关单位,继续做好“无欠薪项目部”、“无欠薪网格”、“无欠薪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和企业自律,健全防欠治欠机制,力争从源头上预防企业欠薪行为的发生。
(三)及时妥善处理因欠薪引起的群体性事件。要按照“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的原则,切实完善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提高处置效能;乡劳动保障所要全面落实要情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上报本地重大案件情况。
四.及时报送专项检查进展情况
专项检查期间,乡直有关单位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乡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各企业将《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表》(附件2)报送乡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晨帆 联系电话:2780115
附件:1.沙溪乡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名单
2.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表
3.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4.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情况表
沙溪乡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7日
附件1:
沙溪乡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
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名单
组 长:郑榕桔(乡党委委员)
副组长:李国华(乡劳动保障所所长、安监站站长、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黄正才(乡村建站站长)
付阿才(乡公路站站长)
黄启程(沙溪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李晨帆(乡企业办、安监站、劳动保障所干事)
张素华(乡工会干事)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乡劳动保障所,办公室主任由李国华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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