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对2018年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8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程明玉、柳祁林、林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发展健康养老产业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卫计工作的关心。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县中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的问题
为弘扬中医文化,彰显中医特色,我县中医院已开设医学康复科,目前中医院正在提升改造做强中医为特色的项目,新建门诊附属楼,医学康复科改造,门诊综合楼中医特色外立面改造,户外康复公园等室外景观工程、消防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医院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医院。由于我县医疗场所有限,中医院暂不开展医养结合建设项目。我县已另选场所开展医养结合建设项目。
二、关于多渠道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问题
我县于2015年制定了《明溪县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明政办〔2015〕180号),由县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采取统一部署、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方法,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有序开展。
具体工作如下:
1.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协议工作。9个乡镇的养老机构和9个乡镇的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服务方式等事宜,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融入健康指导和医疗绿色通道等相关内容,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2.沙溪乡梓口坊医养结合中心。该中心设立诊室、远程会诊室、针灸理疗室等8大功能室,配备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设施设备,配置4名乡村医师,开展健康服务工作。开通医保报销网络,村民就医费用结算直报直销、方便快捷。为附近进行日间照料的老年人以及其他村民实施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3.雪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城南居委会设立医养结合服务站,并履行医养结合工作职责。建立“居家养老--全科医生定期上门服务”工作制度,通过城南社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手册、老干部“四就近”自愿服务卡(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每月10日,上门为孤寡老人、行动不便老人提供包括测血压、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及运用适宜技术指导社区居民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防治工作、开展残疾病人康复训练及指导。为辖区内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对档案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的计算机管理,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给予免费提供限定的基本药物。
4.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卫生计生领域活力。一是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列入养老服务提质工程加以推进,并明确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申办养老机构的准入条件,以及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目前已完成我县福利中心和德亨仁厚的“公建民营”的引资,加快县福利中心的市场化运营,努力打造“医+养+残”相结合的综合型的养护中心。二是将发展志愿服务队伍列入服务队伍建设工程,拟在社区建立为老志愿者注册登记、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星级认定和嘉许回馈等制度,努力实现社会养老志愿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5.提升服务水平。养老服务行业人才缺乏,护理人员多数没有接受过正规专业培训,缺乏专业护理技能。为此,近年来省民政厅不断加大养老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我县也积极选送养老从业人员参加省级养老护理、机构管理等各类培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由于我县职业技术学校师资办学等条件有限,暂时无法办学,等条件成熟后由政府相关部门向省市卫计局申请审批。
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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