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明溪管理部关于退出我县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文件精神。经医疗机构主动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同意我县下列1 家医疗机构退出协议管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管理部综合科反映。
联系电话:0598-2811251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 269 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明溪管理部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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