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明溪县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通过审核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的通知》(闽卫人口函2025〔663〕号)要求,参照普惠托育机构评估标准,通过机构申请,我局采取书面材料与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对申报机构进行审核,现将以下通过审核的3家幼儿园开设的托班认定为明溪县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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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所在地址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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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溪县实验幼儿园 |
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169号 |
托大班:637元/月 伙食费:23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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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溪县第一幼儿园 |
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1269号 |
托大班:507元/月 伙食费:23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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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明溪县第二幼儿园 |
明溪县河滨北路115室 |
托大班:507元/月 伙食费:230元/月 |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至6月4日。公示期内,如存在异议,请向明溪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受理电话:0598-286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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