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省明溪县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情况公示(城镇)
根据《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以下人员经(一榜公示:村民代表评议无异、二榜公示:县卫健局审核无异),作为2025年度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现予公示。
一、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一方或双方为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方或双方曾经生育子女或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
3.现存一个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二、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请在公示后7日内举报
1.公示情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相符的;
2.符合条件对象未公示的。
举报电话:
福建省卫健委——0591-87805693
三明市卫健委——8239341
明溪县卫健局——2861616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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