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明溪管理部 关于退出我县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文件精神。经医疗机构主动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同意我县下列1家医疗机构退出协议管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别 |
解除时间 |
1 |
H35042100078 |
明溪县日兴门诊部 |
医疗机构 |
20250521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管理部综合科反映。
联系电话:0598-2811251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明溪管理部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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