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省明溪县计划生育贡献奖励对象情况公示

日期:2025-03-13 09:42 来源:明溪卫健局
| | | |

  根据《福建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制度实施细则》,以下人员经(一榜公示:村民代表评议无异、二榜公示:县卫健局审核无异),作为2025年度福建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对象,现予公示。

  一、贡献奖励对象的基本条件

  贡献奖励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个基本条件:

  1. 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 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 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且女孩在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 本人及配偶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放弃生育,落实一项长效节育措施,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5. 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

  二、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请在公示后7日内举报。

  1、公示情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相符的;

  2、符合条件对象未公示的。

  举报电话:

  福建省卫健委——0591-87805693

  三明市卫健委——8239341

  明溪县卫健局——2861616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