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8月14日至8月28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疾控中心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4日,县委巡察三组向县疾控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员压实责任。县疾控中心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有效推进,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亲自研究、部署和调度,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坚决做到层层压实责任,为实现迅速整改、真改实改、彻底整改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县疾控中心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坚决把讲政治贯彻整改全过程,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整改要求全落实,逐项研究反馈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划分阶段逐步推进,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高度重视整改,统一思想行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县疾控中心第一时间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学习传达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
(三)强化细化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县委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深入剖析,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先后5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确定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各责任科室序时推进整改,中心班子会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注重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结合县委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源头规范管理,重新制定完善《明溪县疾控中心工作制度汇编》《明溪县疾控中心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溪县疾控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形成科学有效、衔接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推动明溪县疾病控制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要义,贯通融合学做得不够。
(1)学习覆盖面不够。仅在党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未将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1月25日组织中心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确保每位干部职工学习到位、领会到位。二是抓好制度落实。在召开班子会议、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时,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并长期坚持下去,提高学习效果。
(2)学用结合不紧密。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的“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等重要论述,未结合我县疾病预防和控制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13日和2024年1月25日召开职工大会,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疾控工作的重要文件和重要部署,并根据中心实际情况部署中心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积极有序开展;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最新的工作要求,疾控中心修订完善本中心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
2.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统筹推进医防融合力度不大。
(1)“医与防”协作配合能力还需加强。与总医院在推进医防融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上还有不足,疾控中心主要领导作为医防融合办公室副主任,较少参与医防融合工作,2022年以来未出席工作例会,融入医疗机构中形成合力的主动性不强;医防融合缺乏特色亮点,创新办法不多,重治轻防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防”的理念还未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医防融合办公室”工作机制,明溪县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调整明溪县医防融合领导小组的通知》。医防融合办公室2024年1月3日已制定2024年例会安排的通知,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主要领导要牵头协同推进医防融合工作;二是2024年1月16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中心主任全面总结了2023年度医防融合工作,并部署2024年度重点工作;三是在2023年度医防融合考核时,开展的肺结核病筛查、肺癌筛查两项医防融合工作亮点得到三明市卫健委高度认可。
(2)全天候健康知识普及还有欠缺。健康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瀚仙镇居民健康素养率(基础健康知识普及率)从2020年的48%逐年降低至2022年的27%,盖洋镇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率13%,较2021年同比下降55.17%;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开展的健康宣传教育仍以印制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等传统方式为主,运用融媒体、网络及短信等新媒体传播宣传较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效果。2023年11月23日与中国电信明溪分公司签署商务短信业务合同,并于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向公众推送宣传短信,共计55000条;二是积极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组建以县总医院、疾控中心专家为主的健康科普讲师团,其成员共35人,包含临床、护理、预防、中医等多个专业和领域的讲师,能够提供形式多样的宣讲服务;三是围绕卫生健康主题宣传日,开展现场宣传活动。2024年1月18日我中心联合明溪县总医院深入德亨仁厚医养中心,对老年人群开展“预防流感”健康宣教活动,现场开设讲座2场,发放流感、诺如病毒、水痘、防疫、手足口病、食品安全宣传折页;1月26日开展“2024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和义诊活动;四是2024年1月15日对慢病科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全人群健康管控督导还有差距。重点传染病防控能力下滑,2022年全县共报告乙类及丙类传染病521例,较2021年多增加65例。2022年全县共报告手足口病188例,较2021年上升22例。2022年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发现任务完成率28.1%、结核病原学阳性率44.4%、成功治疗率85.7%,三项指标均位列全市倒一;慢病系统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对乡镇分院日常督导效果不明显,如城关卫生院2020-2022年连续3年在县疾控中心督导中排名倒一,瀚仙卫生院2020-2022年连续3年儿童接种证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的培训。强化法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2024年1月上旬对全县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进行漏报调查,漏报率为0;二是2023年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发现任务完成率73.3%、结核病原学阳性率71.4%、成功治疗率100%,各项指标均有提升,今后将进一步深化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做好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三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落实,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2023年12月对各乡镇卫生院的日常工作进行督导评分,城关卫生院排名已上升到第四;四是2024年1月15日对计免科科长和结核病防治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立足机构职能定位,落细落实疾控中心综合改革还有短板。
(1)重视程度不足。2020年9月县政府出台《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改革方案(试行)》以来,未集中学习改革方案内容,未按要求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改革的氛围不够浓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1月25日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改革方案(试行)》方案;二是抓好疾控改革。紧跟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有关部署,于2024年1月制定《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理顺权责清单和工作职能。
(2)自主“造血”能力不足。2020年9月实施机构综合改革以来,仅对外提供水质监测一项技术服务,未按改革方案要求深度参与公共卫生技术领域的社会化服务项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扩大开展对外服务。中心于2023年购置离子色谱等检验检测设备22台,现有实验室基本检测项目84项;二是派员到省市疾控中心进修学习,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水平,在确保完成好法定职责的前提下,利用既有设施、设备,通过购买服务、横向合作等形式,承担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委托开展的公共卫生技术项目服务。
(3)人才梯队建设还不够合理。疾控中心现有在编人员24人,高、中、初岗位结构比例分别为2.2:2.2:5.6,离机构改革3:4:3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高、中级技术人才还有待培养。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一支“懂预防、懂治疗、能应急、能常态”的复合型医防人才队伍,推进疾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2023年底已完成明溪县复合型医防人才培训;二是鼓励专业人员到上级单位进修、学习和深造,2023 年选派专业骨干到省疾控中心参加职业病防治学习培训,2023年选派一专业技术人员到福建医科大学在职本科深造,2024年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正在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进修。
(4)基础硬件设施薄弱。实验室仪器配置率低,截至目前实验室仅配备A+B类检测仪器99台,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的171台有较大差距,如温度压力测定仪应配3台实际未配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实验室能力建设,2023年向上争取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00万元,已添置了实验室仪器设备22台,2024年已争取120万资金,用于中心能力提升,逐年递增实验室仪器配置,提升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二是2024年1月15日对检验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4.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理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有待提高。
(1)保密工作较为薄弱。未明确分管保密工作的班子成员,涉密文件未存放在指定场所,未统一由专人管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保密教育学习。在1月25日学习《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二是完善保密制度。中心将保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保密措施,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其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的管理体系,涉密文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场所。
(2)公共卫生安全存在短板。督导力度不大,2023年一季度督导发现夏坊卫生院冰箱内疫苗标签未填写,城关卫生院冰箱未及时除霜、无内置温度计的问题,二季度督导中上述问题仍未整改;督导成效不明显,2023年4月省疾控中心查漏补种月活动督导发现雪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盖洋卫生院存在接种记录未接种后打印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培训。2024年1月15日制定《2024年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3月1日举办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一期培训;二是加强督导力度,计划每季度督导一次,落实日常管理工作。针对雪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盖洋卫生院存在接种记录未接种后打印问题,夏坊卫生院冰箱疫苗标签未填写,城关卫生院冰箱未及时除霜、无内置温度计等问题加强督导,2023年第三季度督导时均已整改;三是2024年1月15日对计免科科长进行提醒谈话。
5.准确把握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在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管理体系上下的功夫不够。
(1)对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重视不足。个别班子成员2020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度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2021年度党支部党建工作总结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25日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内容,重点对“八个纳入”等内容进行再学习、再强调;二是严格落实“八个纳入”,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和党建工作计划和总结中,严格落实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阵地管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2)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单位公众号2022年6月4日-6月9日、12月2日-12月8日,2023年7月29日、7月30日发布的信息未见审批流程;未明确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负责科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细化和完善“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三审三校”制度的学习,结合中心各科室的工作岗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三审三校”制度;二是成立疾控中心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安全工作制度》,明确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负责科室,确保网上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安全性和高效性。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理念树得不够牢。
(1)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够及时。近年来群众对进口宫颈癌(HPV)疫苗需求量剧增,2022年全年预约人数保持在600余人,疾控中心对该问题化解不够及时,群众接种等待时间较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与经销商协调,于2023年开始与经销商协调争取加大疫苗供货数量,2023年底进口宫颈癌(HPV)疫苗9价入库5228支、4价1461支,已解决了疫苗供求不平衡的问题,网络预约已销号;二是2023年开展高考毕业女生知情同意自愿自费原则接种九价宫颈癌疫苗活动,经学校摸底有意愿接种学生178名,已接种178名,意愿接种学生接种率100%;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合理安排接种。接种单位梳理辖区预约情况,采取微信公众号告示、线上预约和短信通知等多种通知方式,合理安排接种进度,把接种落实到位,截至目前我县进口宫颈癌(HPV)疫苗充足。
(2)干部职工福利发放不及时。2021年度年终绩效奖考核方案至今未制定,尚有7.68万元干部职工年终绩效未发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度年终绩效奖7.68万元已于2023年10月23日发放;二是加强财务制度学习。2024年1月25日组织财务等相关工作人员对财务制度进行再学习,提升相关业务工作的规范性,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3)应急处置能力不足。中毒应急队伍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上流调溯源的能力不强,2023年6月处置乡镇外来务工人员毒蘑菇事件中,对潜在风险人员和风险点排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流调队伍的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2024年1月16日制定《2024年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计划》;二是2023年11月12-18日派出人员参加三明市疾控中心举办的公共卫生骨干人才培训班;2023年12月25日借助省、市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能竞赛分享会等业务培训会,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持续强化实践操作技能;三是县疾控中心2023年11月9日和21日对医疗机构流调队伍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培训,着重强化流调信息处理和分析能力,提高溯源效率;四是近两个月已处置4起疫情(2023年12月13日流感样病例疫情处置;2023年12月19日对一例人感染布鲁氏菌病进行调查;2024年1月11日雪峰镇疑似野蘑菇类中毒调查;2024年1月17日处置一起诺如病毒感染性暴发疫情),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
(4)便民服务意识有待提升。2021年11月12日窗口服务人员因临时工作需要离岗,未张贴告示提醒,被群众投诉至12345平台。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窗口人员为民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以服务群众满意度为标准,注重细微服务,已在窗口醒目位置放置“暂时离开,请你稍候”等告知牌和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办事;二是2024年1月15日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的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未完全根治。
(1)变相推卸责任。未严格执行市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若干措施》规定,至今仍将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消防安全相关责任以工作责任书的形式摊派给各科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并贯彻执行。2024年1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基层减负工作的有关规定,领导班子成员要确实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分工等内容,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班子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
(2)制度建设表面化。仍沿用2017年9月制定的《疾控中心工作制度汇编》,其中多项制度不符合新时代疾控中心工作要求,且未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制度纳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新时代疾控中心工作要求,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制定完善疾控中心工作制度汇编,并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纳入工作汇编,确保中心日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是2024年1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的工作制度汇编。
(3)述责述廉较空泛。2022年度主要领导述责述廉报告内容未结合疾控工作实际,且个别政治语言表述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端正学习态度。要求领导干部加强理论学习,端正思想,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认真学习并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撰写述职报告;二是及时核查修订。领导班子成员已及时核查202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并及时修订;三是按要求认真并及时撰写2023年度述职述责报告。
(4)撰写心得体会走过场。个别党员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网络摘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党员干部端正思想,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认真学习并用心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二是进行谈话约谈。2024年1月15日中心党支部书记对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抄袭网络文章的2名党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帮助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学习实效。
3.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1)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谨。2023年1月发放医务人员一次性补助10万元,未附班子研究分配方案的相关附件;2020年12月支付黄沙坑水库工程淹没区卫生清理费,附件为将乐县的相关预算表;2020年8月支付艾滋病宣传品费用,订货合同中宣传手电筒的单价填写错误。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审核把关。组织财务人员、经办人员对新的《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再学习,加强对原始凭据的审核把关,提高财务管理质量;二是2023年9月已将班子研究分配方案的会议纪要附在医务人员一次性补助10万元的发放表后;2023年9月将附件更换为2019年3月《明溪县黄沙坑水库库底卫生清理资料汇编》里“水库淹没影响区库底清理费用概算表”;2023年9月已找原供货商重新签订一份正确单价的艾滋病宣传品合同,将凭证重新装订;三是2024年1月15日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2020年度公务接待普遍存在接待人数涂改的问题;2020年6月举办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公务接待附件三单人数不一致;2023年6月协调职业卫生会议公务接待,接待审批表中来客级别和接待标准未按要求填写。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月25日组织财务等相关工作人员对《明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明委办发〔2018〕2号)文件进行再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把报销关、审核关,做到报销票据内容、附件完整。
(3)债权债务未及时清理。世行贷款中国结核病项目已完结多年,仍有2.07万元资金结余挂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世行贷款中国结核病项目结余资金2.07万元已于2023年8月31日上缴财政。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4)专项资金使用进度较慢。2022年下达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补助资金1.05万元及结核病防治资金4.6万元,当年未使用,截至2023年7月上述两笔资金仅使用0.35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专项资金进行盘活,做到资金不闲置,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2024年1月15日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4.项目工程管理有待提升。
(1)存在廉政风险。2021、2022年度防控消杀物资采购由固定的4家公司投标,且中标供货单位均为我县同一家公司。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相关人员于2024年1月25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闽财购〔2020〕3号)文件,完善了中心采购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采购相关管理规定,确保采购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二是2024年1月15日对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2)程序不规范。传染病实验室淋浴房改造项目施工合同价格与结算价格完全一致且高于项目中标价格,存在先施工后补签合同的问题;2018年冷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中标、合同签订日期均为12月4日,不符合正常逻辑。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审核把关。完善中心采购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全面规范工程项目的预算、预审、招标、监督、结算和支付等各个环节。二是传染病实验室淋浴房改造项目施工合同价格与结算价格完全一致且高于项目中标价格问题,于2022年已退回比中标金额多出的346元。
(3)材料不完善。职业病危害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仅有采购合同归档。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10日已把《福建省卫健委关于做好职业病危害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仪器设备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卫职健发明电〔2021〕118号)和《福建省卫健委关于做好职业病危害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包2)仪器设备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卫职健发明电〔2021〕152号)文件整理归档。二是加强相关人员对档案资料收集、审查、归档等的学习,对今后形成的采购或工程项目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
(1)干部推荐未经班子会议定。2020年3月研究推荐副科级干部、2022年2月研究疾控科科长、检验科副科长等,均以支委会代替班子会进行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心《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完善,确保决策制度更加科学、规范;二是全面加强学习,2024年1月25日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非班子成员参与表决。2020年4月研究干部调动事宜,部分非班子成员参与议事并表决。
整改情况:已完成。通过修订完善中心《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集体决策制度更加科学、规范。
(3)末位表态不规范。2020年7月研究实验室建设,非班子成员末位表态;2021年7月研究保洁员聘用,主要领导未表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修订完善《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决策顺序,2023年以来,中心班子会议研究相关问题时均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制度,2024年1月25日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
(1)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2019、2022年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2024年1月24日,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结合中心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做专题研究、推动落实。
(2)廉政谈话开展不规范。2020年以来,分管领导均未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022、2023年开展的廉政谈话,谈话对象均未表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开展廉政谈话。2024年1月12日支部书记与各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开展集体约谈,1月29日和30日支部书记与各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分别开展廉政谈话提醒,1月25日、29日和30日分管领导与分别与各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主动了解掌握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被谈话人的表态等方式,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3)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不扎实。未将个别重点风险岗位列入;部分人员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16日召开支委会,认真总结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谋划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支部议事内容,每年定期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支部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任务明确,按时与分管科室每半年进行一次廉政谈话,谈出问题、解决问题等;三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修订廉政风险制度与防控措施,根据工作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党建主体责任弱化。2019年以来班子和支部均未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党建工作业务学习。2024年1月16日支委会学习《基层党务工作使用手册》等党务资料,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2024年2月29日召开支委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研究谋划下一步党建工作思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好“一把手”表率作用,根据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进行统筹安排。
(2)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2020年以来以党员大会代替支委会研究并确定党员民主评议等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政策学习,2024年1月16日开展支委会学习《基层党务工作使用手册》中关于党的支部委员会职责和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强化支委职责职能,强调支委会会议的必要性;二是中心党支部严格落实支部委员会的各项职责,2024年1月16日开展支委会,其中一项议程是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确认,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并结合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两位党员同志为“优秀”,其余均为“合格”。
(3)学用融会贯通不够。2021年以来支部党员大会就学习而学习,学习流于形式,普遍存在未结合疾控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了《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员学习制度》,按照制度开展学习,2024年2月6日开展的党员大会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并结合疾控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4)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2020年至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集中学习为主,开展实践活动较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结合卫生日活动、社区联席制度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高组织生活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支部的凝聚力。1月份主题党日全体党员携青年团员前往德亨仁厚医养中心开展“情系医养中心,践行志愿服务”活动,为老人们开展义诊及知识宣讲,2月份主题党日全体党员携青年团员前往明溪县档案馆参观“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文献展。
4.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1)查摆问题不深刻。个别党员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查摆过于简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树牢宗旨意识,切实改进作风。全体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全面深入剖析,找准“病因”、剖析“根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二是2024年1月15日中心党支部书记针对“组织生活会问题查摆过于简单”的1名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问题整改不彻底。个别党员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至2022年3月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支部书记加强对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把关,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准备阶段,对支委和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多次修改,杜绝了年年雷同的问题;二是2024年1月15日党支部书记将对检视剖析材料未整改到位的1名党员进行了谈话,了解党员具体情况,帮助党员及时整改。
(3)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2019至2023年组织生活会均不同程度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月9日召开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严格按照要求严肃规范开展,加大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力度,摒弃“老好人”思想,敢于动真碰硬、触及灵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查找被批评对象的不足,避免“形式化”“过场式”的批评,支部书记对所有对照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标对表进行剖析检查。
5.推进新时代党的群团工作不够有力。
(1)对群团工作重视程度不足。2020年以来,未在班子会研究群团工作事宜,未组织学习群团相关文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要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给予有力支持保障,不断开创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二是在2024年2月1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群团工作,并于2月7日召开2024年群团工作会议,听取群团工作汇报,对群团组织的人、财、物给予充分保障。
(2)团支部党的后备军作用发挥不充分。教育引导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做得不够,团员入党积极性不高,2020年以来仅一名团员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支部重点工作之中,我中心目前有4名团员,今年已有2名团员提交入党申请书,将持续抓好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二是坚持党建带团建,组织团员争先创优。1月份主题党日前往德亨仁厚医养中心开展“情系医养中心,践行志愿服务”活动,由中心党支部全体党员及中心青年团员共同参加,为老人们开展义诊及知识宣讲,2月份主题党日全体党员携青年团员前往明溪县档案馆参观“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文献展。
(四)聚焦落实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情况
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还需加强。针对上一轮疾控中心巡察整改情况,在本次巡察发现:
(1)对照检查不够全面。个别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作为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未就巡察发现的“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等问题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并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树牢宗旨意识,切实改进作风。于1月9日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认真剖析对照检查材料,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对照自身,进行全面梳理,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认真、严肃的自我批评;二是明确组织生活会的目标要求,规范组织生活会工作流程,做好对照查摆问题等会前工作,特别针对党员个人检视剖析材料不全,查摆问题过于简单的问题进行管理把关,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
(2)个别问题“纸面整改”。整改报告中,部分干部已就超范围宴请问题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但实际未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树牢宗旨意识,切实改进作风。2024年1月9日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认真剖析对照检查材料,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对照自身,进行全面梳理,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认真、严肃的自我批评;二是明确组织生活会的目标要求,规范组织生活会工作流程,做好对照查摆问题等会前工作,特别针对党员个人检视剖析材料不全,查摆问题过于简单的问题进行管理把关,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
(3)整改成效不明显。巡察反馈的班子成员未对分管股室负责人、重点岗位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的问题,在本次巡察中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整改成效应用,坚决落实党要管党责任,结合疾病控制工作实际,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严格按照清单开展廉政谈话等工作;二是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按照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重点岗位干部每年开展廉政谈话至少2次。
(4)成果运用不理想。个别制度未能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如未针对单位采购项目多,基建项目少的特点建章立制,制定的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仅对基建类项目做相应规范;个别制度未能严格落实,如2019、2022年度支部书记未按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上廉政党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章立制抓长效,全面梳理中心各类规章制度,及时清理废止、修订完善过时的制度;二是加强监督促落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每年按照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至少1次;三是真抓实干见实效,2024年1月25日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2813737;通讯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邮编:365200);电子邮箱:MXCDC3737@163.com。
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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