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新增2024年度 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人员名单的公示
经审议,下列5名同志新增符合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2月22日—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如实反映,县卫健局举报电话:0598-2818738/0598-2810458。
根据《明溪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意见(试行)》(明政办〔2017〕117号)文件精神,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2017年12月31日止,年龄满60周岁,在乡村医生岗位服务年限累计满10周年,现已离岗;2.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龄在46-59周岁在职在岗乡村医生,现年龄满60周岁,未享受本《意见》规定的政府养老保险补助的乡村医生。
附:明溪县新增2024年度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人员名单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
明溪县新增2024年度
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人员名单
胡坊镇:廖发富
夏阳乡:俞先有
枫溪乡:黎清玲
瀚仙镇:邓七金 连根轩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